1、学校、医院、幼儿园等为公益事业而设立的机构和社会组织的工具。不得用作抵押贷款(例外情况除外:"担保法解释"第53条规定"学校、幼儿园、医院等机构或社会组织"。为公益目的,应当以教育设施、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抵押债务,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该抵押物有效。)"。
2、国家机关拥有的汽车;
3、依法扣押、扣押或监督的车辆;
4、车主尚不清楚的车辆;
5、已报废的车辆;
6、野营车辆,如的士、巴士、巴士等
此外,在下列情况下,车辆难以取得汽车按揭:
1、旧车太旧(12岁以上时难以处理);
2、正在被抵押的车辆;(已抵押或偿还抵押的汽车)
3、价值过低的车辆;(一般超过25000辆车辆须申请按揭贷款)
4、对于非个人车辆,有些人的汽车会写上配偶的姓名,因此只能以配偶的名义借钱。